关于做好部分教职工安全返校返岗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4 17:40:52 浏览次数: 【字体:

 

院属各部门、各系部:

为了更科学精准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推进2020年春季学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学院发展“两不误”,根据市教育两委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本年度第4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4月15日起部分教职工返校返岗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校返岗安排

1.自4月15日(周三)起,所有中层及以上干部一律返校上班。学院各部门、各系部全面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2.自4月20日(周一)起,所有坐班人员一律返校上班。

3.学院下沉社区干部暂不返校上班,具体返校返岗时间另行通知。

二、教职工返校返岗条件

1.持有天津市“健康码”绿码,14天内未出现发烧、乏力、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症状。

2.14天内未与确诊或疑似患者有过密切接触。

3.14天内未经过国内外重点疫区,未与来自国内外重点疫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

说明:假期出现过发烧、乏力、干咳、腹泻、呼吸困难等症状,要提供医院排除新冠性病毒肺炎的医院证明(病例、处方等)或核酸检查阴性证明。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系部、各部门要依照学院《教职工错时、错峰上下班时间安排》,合理有序做好教职工返校返岗工作。

2.返校返岗人员进入校园必须佩戴口罩,并按《校园出入管理规定》履行相关入校手续。在校办公期间注意保持环境卫生,做好室内通风工作。

 

 

 

党委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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