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关于防疫期间考勤工作的若干要求
为做好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动态准确地掌握每日进入学院的教职工(含外聘教师、外包服务人员)情况,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学院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考勤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1、按照“战时”状态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学院取消倒休,特殊情况确需倒休者,须由申请者所在部门将倒休申请提交疫情防控指挥部何晓铭同志,由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是否同意倒休。
2、在疫情防控期间,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做好自身防护,加强身体锻炼,提高自身免疫能力,做到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少外出,自觉遵守两点(学院、居住地)一线(学院到居住地)工作要求,为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全面胜利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3、在疫情防控期间,全体教职工原则上不允许外出到其它省市。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确因需要外出到其它省市者,不论是否属于工作日,均须经学院党委书记批准,其他教职工(外包服务人员、外聘教师)外出到其它省市者,均须在第一时间通报学院主管领导,由学院疫情防控指挥部视情况研究处理。
4、在疫情防控期间,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原则上不允许外出到本市居住地以外的其它区县,确因需要外出到本市居住地以外的其它区县者,不论是否属于工作日,均须经学院批准。学院中层干部外出到本市居住地以外的其它区县,须经学院党委书记批准,其他教职工外出到本市居住地以外的其它区县,须经主管院长批准。
5、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教职工(含外聘教师、外包服务人员)考勤管理工作,建立教职工考勤台账,指派专人负责教职工考勤管理,确保教职工进校考勤记录准确无误。
6、当天没课的教师(含外聘教师)非因学院安排,不得擅自进入校园,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校园者,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所属部门将其纳入本部门的进校考勤记录。
7、在编在岗教职工除因病以外的其它原因需要请假者,须按照学院请假程序,至少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其他人员(外聘教师、外包服务人员)请假要求由所属管理部门根据学院的总体要求和自己部门的实际情况自定。
8、教职工(含密切接触的家属)身体健康状况出现异常,教职工须在第一时间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报告,所属部门负责人须问明情况做出相应处置。对教职工出现的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学院应急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9、各部门(含外聘教师、外包服务人员管理部门)要动态及时地掌握教职工的健康状况及出勤、缺勤状况,对缺勤的教职工要及时问明情况,做好情况记录并及时报告学院。各部门须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在每天下午2点前须通过中层干部群向学院报告教职工健康状况,并同时报告当日进校教职工人数(含外聘教师、外包服务人员)。
10、前期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考勤管理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地方,按本要求执行。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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