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职业学院移动交互式云教材建设开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9 09:44:26 浏览次数: 【字体: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委托,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滨海职业学院移动交互式云教材建设开发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滨海职业学院移动交互式云教材建设开发项目

2.项目编号:JGDGP-2021-352

二、项目内容

1.主要采购内容名称及数量:详见项目需求

2.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三、项目预算:4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2)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1)、(2)两项提供一项即可

3.2021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售价及保证金的收取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1月08日至11月15日,每日09: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1)选择“现场获取”形式: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到我公司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文件费;

(2)选择“网上获取”形式:请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公司邮箱(jinguangdagp@163.com),邮件标题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网上获取”,正文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公司将回传获取须知请按具体要求获取文件,若有疑问可致电咨询(022-23772818);

4.磋商文件的售价:500元(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5.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8000元

(供应商最迟应在2021年11月18日16:00前以支票或电汇等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保证金时间以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至截止时间如支票出现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缴纳磋商保证金处理)

注:(1)汇款必须是对公账户,汇款用途须标注项目编号及包号。

(2)支票填写要求:支票须规范清楚填写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用途等各项,否则影响到账时间,后果自负。支票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有一种方式。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下午13:30-14:00,14:00截止收取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1月19日下午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大唐总部基地东区 7 号楼4层。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老师

2.联系方式:022-23772818

3.邮箱地址:jinguangdagp@163.com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区庐山道110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苏老师,022-25212700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3772818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2-23772816

5.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华苑支行

行号:102110001001

账号:0302017119300288227

名称: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十、其他事项: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行政处罚、黑名单的供应商(注:如无处罚期限,则时限按磋商当日前一年计算),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021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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