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要求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权益——怎样消除职校生就业歧视
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但在求职时仍然受到许多隐形的歧视。职校生就业歧视的背后有哪些原因?《通知》的印发带来了哪些改变?实现“人人出彩,技能强国”还需扫清哪些歧视障碍?
改变“重学历、轻技能”的社会观念
职业院校毕业生遭受就业歧视的背后有多方面原因。
中华职教社副理事长苏华认为,一是在严峻的就业竞争中,用人单位的人才录用门槛提升;二是面向高职投放的专升本比例以及从中职招收职教本科学生的比例偏小,职业院校学生的升学通道还不畅通;三是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就业指导工作跟不上市场需求。“但根本原因还是整个社会‘重学历、轻技能’的观念尚未根本改变,技能人才的社会认可度还不高。”苏华说。
今年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大会提出建设“技能型社会”。多位职教领域专家都提到,从“学历型社会”到“技能型社会”建设,必须建设制度化的技术技能人才社会荣誉体系,保证与技能荣誉体系相适应的物质待遇体系,切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获得感。
“职业院校毕业生可报考事业单位”只是扫清了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发展道路上的一块绊脚石。当前,我国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保障制度仍不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在一些领域还存在不公平待遇的现象。
给职校生就业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
苏华从事职业教育30多年,在他看来,一些地区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虽未明确限制职业院校毕业生,但在录用时却不能一视同仁,导致大量职业院校学生很难获得好的岗位,无法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权益,公平性大为缺失。
南方某省一高职院校学工处处长刘明告诉记者,该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对象为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并未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学校认真推选了5名学生,最后全部落选。
山东某高职学校招生就业处处长魏中介绍,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及面向高校毕业生的专项计划都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绝大多数止步于专科层次的职校毕业生直接被卡掉。“久而久之,学生心里也默认了职校毕业生不能考机关事业单位,这也是社会认为读职校没有出路的原因之一。”魏中说。
“能力有个体差异,但是机会公平不应该被忽视。”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市场与流动管理研究室主任、研究员田永坡认为,《通知》一方面能为职校毕业生带来公平竞争机会,拓展就业空间;另一方面也为报考职业院校的学生带来好的就业预期,从“出口”解决“入口”问题,扩大技能人才供给规模。
用公正公平的制度安排确保“人人出彩”
“要解决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歧视问题,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对就业工作进行公正、公平的制度安排。”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教授匡瑛说。
此次《通知》明确,对于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甚至不设置学历要求。以技能操作或技能指导履行职责任务的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在考试中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50%。
“这种提法实质上是将职业院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毕业生视为同等重要的人才。”匡瑛认为,这体现了职业院校毕业生对于特定岗位的重要价值和不可替代性,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改变就业歧视。
《通知》提到,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补充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的,可面向职业院校毕业生专项招聘。“这就为职业院校中涉农、旅游、医学、电商、学前教育等专业毕业生从事相关工作提供了干事创业的公平机会。”苏华说。
(文中刘明、魏中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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