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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职业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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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2-07 08:45:30 来源: 浏览次数: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天津滨海职业学院科技成果转化,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等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科技成果是指执行学校工作任务,或者主要利用学校物质技术条件,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 。

第三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活动。以及把潜在的、虚拟的、间接的精神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真正的、直接的物质生产力以取得经济效益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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