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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天津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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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7-02 13:58:30 来源: 浏览次数:

一、申请人条件

1重大重点课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一般课题: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3.青年课题: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20日之后出生)

4.自筹课题: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5.延续课题: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已结题5年之内课题,排名前两位课题组成员

二、资助额度

重大课题3万元,重点课题和青年重点课题1.5万元,一般课题、青年一般课题和延续课题1万元

三、成果要求

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对不同类别课题采取不同形式的成果要求。课题研究成果形式分为A类、B类和C类。A类成果包括专著和编著;B类成果包括北京大学图书馆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编入教育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等教育决策参考、重要内部决策参考刊物的报告或论文,市区级以上政府采用的政策研究报告,编入《天津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成果快报》的研究成果;C类成果包括出版的教材或工具书,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案例集或教案集等。

各类别课题研究成果要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重大课题须满足1项A类或2项B类成果。

重点课题(含青年重点课题)或延续课题的高校(含高职高专)及科研机构人员须满足1项A类或2项B类成果;

一般课题(含青年一般课题)的高校(含高职高专)及科研机构人员须满足2项C类成果;

自筹课题须满足1项C类成果。

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以及教育决策咨询类课题须在中期或结题时提1篇3000-5000字决策咨询报告。

四、申报数量限定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项课题申报;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五、申报时间安排

由于是暑假期间申报,请申报人在2021年7月9日前电话或邮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报名登记。申报材料电子版8月8日前上传至科研处邮箱进行形式审核,审核意见电话反馈给个人。

六、材料上交

学校形式审核通过的课题电子版全套申报材料请于8月10日前传至科研处邮箱,《申请书》《活页》文件名称请标注申报人姓名,不要用压缩文件形式发送。

《申请书》3份、《活页》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8月17日上午9点-12点(时间如有变化按报名登记名单校讯通短信通知)交至行政楼三楼科研处。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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